为什么西方人对于“玫瑰”崇拜,近乎痴迷?
笑鼠!
本来是关心先天心脏病童,却因为1:1复刻奥黛丽·赫本,被全网看了笑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赫本在西方人心中,素来是淡然笃定、高贵纯洁的「白玫瑰」般的存在。
自从息影后,更是马不停蹄地为慈善事业奔走,深受尊重和爱戴。
模仿赫本,就是在亵渎西方人的信仰和崇拜。
据羊观察,西方人对于「玫瑰」文化的崇拜,近乎痴迷。
几个世纪以来,玫瑰作为用来表达情感的通用语言,一直备受推崇。
它可以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下班回家随手带回一把鲜花的仪式感。表达着直接热烈的浪漫。
可以是躺进洒满花瓣的浴缸里,化身妖娆诱惑的天真无邪少女,充满娇艳欲滴、性感迷人的氤氲。
也可以是昏暗沉郁房的间里,眉骨下方的阴影让人看不清眼神的家族掌门人,别在黑色西装胸口上那朵夺目的鲜艳,反差强烈又鲜活。
它是心灵、神圣、浪漫、肉体之爱,甚至宇宙之轮中性的象征符号。
在许多文学、影视作品中,也被用来代表女性和审美的意象。
英、美、摩洛哥、西班牙等国,一度还将玫瑰奉为国花。
可偏偏有个热知识:我们目前所能看到的现代玫瑰,属于出口转内销。
它的原产地是…中国。
西方人的玫瑰崇拜,从何而来?
首先宝子们需要弄清楚一个概念:西方和我们所认知的玫瑰,有偏差。
拉丁语「Rosa」、英语「Rose」、德语「DieRose」用来代指玫瑰的词,翻译过来应当是蔷薇属。
也就是说,玫瑰、蔷薇和月季等,通俗意义上在西方都属于玫瑰。
据考古,我国早在5000-7000年前的陕西仰韶文化中,便以玫瑰作为图腾。
也有学者认为「花」通「华」,是「华夏」民族得名的由来。
我国最早有玫瑰的记载,亦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汉代。
而月季最初并不存在,是古代园丁由四川、云南的野生蔷薇栽培选育而成。
南宋马远《重瓣白刺玫图》 故宫馆藏
彼时的西方既无玫瑰,更无月季,只有古典蔷薇。
在古早的欧洲荒原上,长着一种钩刺狂野、开明艳花朵的犬蔷薇。
西方先民将其和多种野生蔷薇杂交,这才有了西方传统玫瑰「OldGardenRose」。
18世纪,ChineseRose中国月季传到了西方,和OldGardenRose本土玫瑰进行杂交。
诞生出了超级混血儿,一种带着香味的切花月季,便是如今看到的现代玫瑰。
《玫瑰圣经》里的中国休氏粉晕香水月季和帕氏蛋黄香水月季
可以简单理解为,西方情人节中表达爱情、送给爱人的玫瑰原本就是…月季。
杂交后的现代玫瑰又传入中国后,被偷懒犯迷糊的翻译家,简单粗暴译成「玫瑰」。
进而成为跟风情人节的送礼必备,和西式浪漫的代表。
谁是大冤种,羊不说。
8过,这些也并不影响西方人对于本土玫瑰——古典蔷薇的热爱。
在自然崇拜时期,某些植物会和特定的神联系起来。
古希腊传说中的仙女克洛里斯,就是是代表春天、花卉和自然的女神。
与她对应的古罗马神话中的花神芙罗拉,发现并联合众神所创造了玫瑰。
提香《芙罗拉》 约1515年
典雅丰腴、带着牧歌情调的芙罗拉,在春天来临时,成为自然和美好的化身。
为了纪念芙罗拉,每年的 4月28日至5月3日,定为罗马的花神节。
过节时,女孩们会用阳光、露珠和玫瑰花香,编织成轻烟般的薄纱,似婀娜花枝般轻盈起舞。
霍贝·史密斯《1898花神节》
在西方神话中,玫瑰是爱与美的女神维纳斯的圣花。
维纳斯因为听到情人阿多尼斯被野猪袭击后,在玫瑰花丛中赤足奔救。
玫瑰花茎刺破了她的手和腿,鲜血将白玫瑰染成了红色。
自此以后,红玫瑰就代表着爱情的纯真和坚定。
约翰·迪克森·巴登《阿多尼斯的花园》
当玫瑰在古罗马生根繁衍后,又有了新的功能和寓意。
共和国时期,玫瑰体现崇高的道德,和对功勋的奖励。
到了衰败时期,却变成了使豪门贵族倾家荡产的奢侈品。
劳伦斯·阿尔玛《埃拉加巴卢斯的玫瑰》
上流社会喜欢用玫瑰花瓣装饰床和地板,将玫瑰花泡入馨香的水沐浴,喝玫瑰酿造的美酒。
饮宴尽兴之时,从宫殿顶部洒落大量玫瑰花瓣,却致宾客深埋花中窒息身亡。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深深爱着的你,残朵停止呼吸,渗入大地,没人会注意…」自此有了画面。
从中世纪起,玫瑰也象征圣母玛利亚。
对圣母而言,带刺的玫瑰代表受难,就像耶稣受难时头上戴着荆棘冠冕。
一些教徒直呼玛利亚为「玫瑰圣母」,他们认为,玫瑰象征着圣母玛利亚谦和礼让、忍耐宽仁、慈善助人的美德。
因此,「圣母在玫瑰园」也成了画家们最爱的题材。
史蒂芬·洛克纳《玫瑰园中的圣母》1440年前后
而当最爱臭美的法国皇帝路易十四遇上玫瑰,自然也成就了一段佳话。
路易十四曾为一生挚爱约瑟芬皇后,打造了世界上最知名的「玫瑰庄园」。
位于巴黎近郊的马尔梅森城堡。
他在写给约瑟芬皇后的情书里,夸赞她美的像玫瑰花蕊一样,无人能及,「我只钟情你一个」。
因此会在四处征战的时候,为挚爱玫瑰的约瑟芬皇后,收集各地的玫瑰品种。
据说约瑟芬离世的时候,马尔梅森城堡里有250种、30000株的玫瑰。
留给我们的证据之一,就是雷杜德画的有170幅插图的《玫瑰圣经》,浪漫永不凋零。
以玫瑰为创作灵感的名家之作
玫瑰是欧洲文学中的常客。
它既是「永恒不朽的美」的化身,又是一切崇高和值得渴望之事的符号。
它的纯净透明、暧昧不皦,引得无数诗人和画家像蜜蜂一样从中采蜜,衍生出玫瑰美学。
《爱丽丝梦游仙境》
英国文学史上,王尔德留下了不少玫瑰文学。
他在《夜莺与玫瑰》中写下:“我读了所有智者写的书,掌握了哲学的所有秘密,可就是因为缺少一朵红玫瑰,生活就变得痛苦不堪。”
莎士比亚也是当仁不让的玫瑰诗人。
他的商籁中上演着犬蔷薇与大马士革玫瑰之战,上演着红玫瑰与白玫瑰之战。
“她是人间原初的爱情,是陪伴、呵护,对爱人付出的无限柔情。爱,是我们所追求的本源之美。“
“也许世界上有五千朵和你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罗密欧与朱丽叶》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的儿童文学小说《小王子》,宝子们都很熟悉。
“正因为你在你的玫瑰花身上耗费了许多时间,所以才是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而这朵重要的玫瑰,有着圣埃克絮佩里的妻子龚苏箩的影子。借由小王子口,表达超越生死的爱情。
如果说文学作品,需要脑补才能感受其中奋不顾身的爱的付出,蜇人心痛的爱的苦楚。
那么绘画作品,便是直观的惊艳,属于直接喂饭吃了。
艺术家罗西·桑德斯在《罗西·桑德斯的花》的续集中,用80幅绘画和素描,展示了玫瑰的千姿百态。
她水彩笔下的玫瑰精灵,几乎都是半凋萎状态。
寓意玫瑰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依然美得浓烈,美得惊心,想用尽全力将灿烂辉煌留下。
意大利的费德里科·安德烈奥蒂,他笔下的《玫瑰玫瑰》也颇为精绝。
以丰富的玫瑰元素做点缀,融合印象派的技法和欢快愉悦的基调。
娇羞少女在举手投足间,透露着出矫揉造作的贵族气质。
穿着精心设计的18世纪的华丽服饰的少女,戴花、插花,生气盎然。
懵懂且清纯的浪漫氛围跃然纸上,直击羊的…心巴!
约翰·威廉姆·沃特豪斯,绘制于后文艺复兴时期《玫瑰之魂》。
在玫瑰上用了混合着粉色、橙色和棕色的暖色调,唤起一种柔和的甜蜜感。
玫瑰的颜色和画中女性的绯红脸颊相呼应,正如玫瑰般优雅而美丽。
同时,又和她精致冷色的裙子形成反差,蓝金错综的财富与繁华,相得益彰。
什么样的美人能代表玫瑰?
神话也好,文创也罢。
它们对于玫瑰之魅的表现力,终究不够直击灵魂。
终究不及鲜活灵动的玫瑰系美人,更让头皮发麻。
法兰西玫瑰苏菲·玛索
清澈忧郁的棕绿色眼睛、清秀标志的面孔和修长性感的倩影,一露面就惊艳了半个世纪。
既有西方人的性感,兼具东方人的神秘,一瞥一笑有着不可动摇的迷人气息,自带罗曼蒂克情调。
可她真正的美就像需要精心萃取的玫瑰凝露,深沉而内敛。
是骨子里散发的热情、高冷、奔放、野性、自信和强大,更让人如痴如醉。
西班牙玫瑰佩内洛普·克鲁
佩内洛普的美是男女通吃的,神色如猫,勾魂摄魄。
与生俱来的浪漫自由、流浪不羁的气质,和刻在骨子里的性感热烈,是她的魅力所在。
她就像一朵汁水丰沛、娇艳绽放的殷红玫瑰,明知她带刺,你还是会忍不住要去摘。
英伦玫瑰凯拉·奈特利
消瘦的肩膀、雪白的肌肤、寡淡的笑容、疏离而又聪慧的眼神。
自带贵气,却也野性难训。
只是叼着烟漫不经心的站在那里,就已经散发出万种风情。
沙漠野玫瑰克里欧•戈德史密斯
在月色与雪色之间,她是第三种——绝色。
虽然演绎生涯比较短暂,但极具冲击性的长相,足以让人一眼万年。
彷佛画中走下的维纳斯美神,是艳丽与野性集于一身。
上帝玫瑰英格丽·褒曼
荧幕上的她端庄典雅,美艳动人,气质脱俗,散发着如同公主般的大气。
但从小就是孤女,三岁丧母,十三岁丧父,辗转生活在姑姑和几个叔叔家。
成年后经历三次婚变,一生追求爱与被爱。
即便如此,她依然始终保持着可贵的单纯本色,守护西方宗教的玫瑰信仰。
白玫瑰奥黛丽·赫本
赫本有着女人这种生物身上所有的美好,温柔且善良,灵动却又笃定。
她像林深处所遇见的那头小鹿不谙世事。
也像阿尔卑斯山脉上最清净的那捧雪,静默如初,纯净淡然。
美国将玫瑰奉为国花,也寄予着和平、友谊、勇气和献身精神的美好希冀。
有着「白玫瑰」之寓意的的赫本,一定程度上也正代表着西方的玫瑰崇拜。
开头羊说过,玫瑰生于东方,却发扬于西方。
究其原因,是相比于东方,西方更追求热烈开放的情感表达。
西方审美艳丽但又不端庄,热烈但又不含蓄。
带刺的玫瑰所代表的价值观及审美观,也更符合西方所追求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