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怎么操作?代持股权有什么好处 ?
股权代持又叫委托持股,顾名思义就是指我们出资人与持有该公司股份的股东进行签订协议,该公司股东把手下的股份委托给我们,我们以该股东的名义来履行股东权益。当有些人的身份不适合当公司股东,或是为了可以相互担保向银行进行融资而通过代持股权的方式拥有多家企业的股份,这些情况都是和进行股份代持。不过股份代持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我们如果要进行股权代持,我们需要好好审查一下该公司的风险,再决定是否进行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只需要出资人和股东之间签订一个代持协议就行,不需要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去办理一些转让手续之类的登记。出资人和股东之间签订的这份合同是有效协议,可以成为作为我一个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如果我们出资人想成为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我们还需要经过公司所有的股东进行投票表决之类的流程,需要所有股东一半以上同意才可以。
代持股股权的转让流程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
2、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应当变更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3、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代持股权有什么好处?
1、降低成本。
正如上述代持可以直接约定激励对象行权所获得的股份直接由名义股东代为持有,由此对于公司而言避免了反复变更登记的繁琐性,而且对于股份来源系来自原始股东股权出让的情况下,激励方案初始即各股东通过了对激励对象受让股权的一致意思表示,故而可以采用面签方式形成决议,而且对于激励对象而言即虽然未能登记于系统中的,但是其依然真正享有股东的权利,擦浴公司经营事务的决议以及经营利润的分得,所以代持相较于直接持股而言显而易见的可以降低公司程序性事项方面的成本。
2、隐名需求。对于激励对象或是公司股东而言,任何一方如若存在不适宜或不希望公示于公司登记系统中的情形时,其便天然的希望通过代持的方式将自己隐匿于公司登记系统中,从而保证外界对于其是否为公司股东无从考证,这个一般多见于干股形式中。
3、规避限制。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为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为2-200人以下而且需半数发起人在国内有住所,所以对于公司而言一旦股东实际人数超过上述期限的便无法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应的股东登记,而代持显然可以通过协议将激励对象作为股东的事实予以固定,从而保证了激励对象的权益,也可以规避相应的股东人数的限制。另外诸如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中国自然人不能通过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设立合营企业,而代持显然即可通过上述代持的方式规避上述条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