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什么?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有哪些?
一、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什么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有:
1.同时履行,即双方履行没有先后顺序,都有权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即双方有先后顺序,后履行方有权拒绝先履行方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即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没有履行能力时,可要求中止履行,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有: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三、
合同履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
2.企业换人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3.付款方式一定要可靠;
4.验收如果有异议要及时提出;
5.合理行使不安抗辩权;
6.解除异议及时提;
7.对方违约及时止损;
8.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