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老人在大学篮球场上跳舞被撞致9级伤残 其自身应承担60%责任|环球时讯
据报道,67岁的呙某是某大学职工的家属,一天晚上她与其他老人一起在该大学篮球场上跳广场舞,被撞致9级伤残。
据了解,20岁的大学学生施某当晚正在打篮球,在训练过程中,篮球砸筐弹出后落至老人跳舞场地边缘,并继续往跳舞场地内弹去。
随后,施某向篮球的运动方向追逐并尝试抓住篮球,但未控制住球而脱手,施某再次追球时不慎将呙某撞倒,造成呙某受伤。
经鉴定,呙某左侧股骨胫骨折,为九级伤残。呙某将施某和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篮球场系体育训练竞技场所,呙某忽视对抗性篮球运动训练的危险性,忽视潜在的人身损害风险,仍然选择继续在篮球场上跳广场舞,其自身应承担60%责任。
该大学作为学校体育场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放任老人继续在篮球场内跳广场舞,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30%责任,赔偿6万余元。
而施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篮球训练前已知道篮球场的部分场地被呙某等老人占用跳广场舞。篮球经过落地缓冲后再次弹跳,即使弹至人群,所造成的危险性一般较小。
但施某在控球未果时,不顾老人被冲撞的风险,仍随篮球运动意欲控球,以至将呙某撞倒。因此,施某对本案事故的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承担10%责任,赔偿2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广场舞的普及,涉及广场舞的投诉也在增多,矛盾比较突出的有占用专门场地跳舞、噪音扰民等问题。广场舞爱好者应合理规划活动区域和时间,控制音响音量,保护好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