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九年建房积怨 一朝倾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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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钱给法庭,这件事以后没有纠缠了!”2024年4月16日,老李和小李父子来到镇平县人民法院贾宋法庭,将24000元现金交给法官,由法官转交给原告老张,并出具收据。至此,一件持续近九年的农村建房矛盾纠纷,经贾宋人民法庭法官的多次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
事情得从2015年说起。镇平县马庄镇的老李和小李父子准备翻盖新房,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老张,约定包工包料,由老张为其建设民房。2015年6月30日,老张组织民工开始施工。不久工程完工,老李也搬进了新房,但双方却陷入了漫长的纠纷。对于建房费用和房屋质量问题,双方开展了马拉松式的纠缠。老张认为房屋已经交付使用,老李应当支付全部建房费用。老李却提出,房屋出现漏水、墙皮脱落等质量问题,应当进行维修,并扣除相关建房费用。经过多轮算账,双方的纠纷始终没有解决。2023年底,失去耐心的老张与老李发了激烈的争吵,双方争执一番之后彻底撕破了脸。2024年2月,老张将老李父子起诉到了贾宋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支付建房款6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
贾宋法庭受理该案后,进行了走访了解,寻找该案的矛盾焦点和双方争议的根源。首先,该案系农村建房纠纷,对于双方争议的建房款结算,因为系农村施工队施工,没有完整的建房资料和预算决算材料,无法理清具体工程量及价款;对于房屋质量,因系农村民房,双方也没有具体的合同约定施工标准和质量标准,如果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评估,即便支付了不菲的鉴定费用,效果可能也不能使双方满意。据此,承办人决定用调解的方法化解双方矛盾,并制定了调解方案。在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次法律关系解释之后,双方终于静下心来商量着解决此事。在承办人的主持下,经过四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老李和小李父子一次性支付老张24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近年来,贾宋法庭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巡回审判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多元共治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基层善治、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