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酒后打架引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亲朋好友把酒言欢、叙情畅聊,本是一件美好的事,然而现实生活中,过量饮酒后,平常理智的人变得冲动,控制不好自己的言行举止,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2024年10月2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酒后打架引起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4年7月18日下午,原告刘某到被告王某家喝酒,期间双方因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王某对刘某进行殴打并用凳子摔打刘某头部。刘某对王某背部、颈部处用拳头进行击打。后报警处理,经鉴定原告刘某伤情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原被告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且双方系同村居民和朋友,通过判决处理该案不便于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坚持“如我在诉”意识,通过电话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后双方到庭,握手言和,现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赔偿了原告刘某的经济损失,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打架一时爽,结果“打输去住院,打赢要赔钱”。过度饮酒容易惹祸,不仅使欢聚现场变成事故现场,更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是更严重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亲朋好友相聚,难免举杯欢庆,但要适量饮酒,酒后慎行,切莫因一时冲动而悔恨终生。(供稿:程远景 卢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