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巡联动 合力合心 ——“关注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系列报道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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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市联巡、区域联动’是落实省委提升巡视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达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目标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是省委巡视组与被巡视地区党委的共同责任。”这是在省委巡视组与许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见面沟通会上,大家形成的共识。
据了解,为了推动巡视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本轮巡视探索实施了“省市联巡”机制,实现了压力逐级传导。
具体来说,“省市联巡”包括四个层面的联:省辖市党委选派干部参加对所辖县(市、区)的巡视,实现“人员”联;省辖市安排职能部门向巡视县(市、区)的巡视组通报情况,实现“情况”联;市县巡察机构协助巡视组开展延伸巡视等,实现“组织”联;压实省辖市党委在县(市、区)巡视整改中的责任,实现“责任”联。
在这项工作中,“点穴式”巡察是一个有力抓手。省委第三巡视组进驻许昌后,从谈话、信访、汇报等环节发现影响当地发展的一些问题,结合本轮巡视监督重点,同被巡视地区党委共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选定题目,制定方案,开展专项巡察,汇聚上下联动监督合力。
“巡视组和党委出题、巡察组做题、巡视组讲题、我们共同解题。”这是许昌市委巡察办正县级巡察专员田俊杰的体会,他说,“有了巡视组的指导,我们发现问题更加深入、精准。一些理念、方法对我们之后开展常规巡察也有很大启发。”
“被巡视地区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精心组织、巡察组精准发力、省委巡视组及时跟进指导是确保‘省市联巡’取得实效的具体保证。”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说。
“省市联巡”实现了纵向贯通,“区域联动”则确保了横向覆盖。作为本轮巡视的另一项创新,“区域联动”指的是在同一省辖市区域内开展巡视的多个巡视组,通过建立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经验互鉴、业务互融、优势互补,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
“本轮巡视许昌市及其所辖县(市、区)的,除了第三巡视组,还有第十一、第十二两个巡视组。按照省委巡视办要求,我们3个组建立了区域联动工作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组长、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介绍,通过运行3个组之间的例会制度、联络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通报机制、信访交换机制、协助办理机制等,确保各组合拍、合心、合力。
“‘省市联巡、区域联动’基础在‘联’、关键在‘合’。”省委巡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在联得顺畅、合得紧密上下功夫,实现“市县一遍过”“问题一块找”“整改一起搞”,有利于对省辖市的整体情况、区域特征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扫描”,为省委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依据。(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勰 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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