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立案“简答”变“填空” 便民诉讼“无止境”
“姑娘,有人欠我货款,我想起诉,起诉状怎么写啊,网上搜出来好几种模板,不知道哪个是正确的。”5月7日上午,当事人走进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向干警进行询问。“您好,这里有一份要素式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您按照文本在表格里填写好相关信息即可。”干警拿出“要素式”民事起诉状,根据当事人的诉求,指导其填写好相关信息,并顺利完成立案流程。
2024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针对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制发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示范文本。
该《通知》下发后,立案庭依托常态化研究和制定诉讼服务便民利民举措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学习研讨,从保障群众诉权、减轻群众诉累的高度和角度清醒认识发布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并根据通知具体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和研究长效化落实举措,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方案,重点强化对诉讼服务窗口干警的相关培训,为当事人起诉提供全面便捷的诉讼指引,让立案从“简答题”变成“填空题”,使群众看的明白、用的方便。
撰写起诉状是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实现庭审优质化的前端要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下一步,卧龙区法院立案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好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有温度的诉讼服务。(供稿:丁清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