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亿农村人口摆脱贫困
“现在水泥路都修到家门口了,坐车去县城半小时就到了。”在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黄金寨村,79岁的黄正尧老人说。截至2023年末,蕲春县公路通车里程达4210.8公里,其中农村公路2694条、3737.407公里,村村通了水泥路。
《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按照现行贫困标准计算,中国7.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按照世界银行国际贫困标准,中国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减贫人口70%以上,大大加快了全球减贫进程。与此同时,农村基础设施从匮乏落后实现根本改观,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都已从0提升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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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减贫新征程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提出到20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制定“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实施一系列农业农村重大改革,从国家层面开展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
1994年,我国提出,从1994年到2000年,力争用7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1996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到20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不动摇,确定了由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按照当时的扶贫标准,200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320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低到3.5%。
2011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我国的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按照当时的扶贫标准,2010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688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为2.8%;2011年,扶贫标准提高到2300元,在新的扶贫标准下,我国贫困人口为1.22亿。
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明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汇聚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打响脱贫攻坚战。
到2020年底,我国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2020年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同时,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的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乡村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等深入实施,“特岗计划”为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的1000多个县、3万多所乡村学校(含村小、教学点)补充特岗教师约115万人。累计建设村卫生室超过5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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