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请求权是什么意思?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的区别?
收购请求权是指想收购(某个企业)收购之前対上级部门可以发出的请示的权利。例如: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又称中小股东异议估价权、少数股东收买请求权,是指在股东大会就合并、解散、营业、让与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前和表决时,如果股东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而该事项获得决议通过,则该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买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的区别
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的区别, 请求权的意思就是民事法律上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或者尽应尽义务的的权利。那么你问的收购请求权,就是对可收购的东西(比如股份啊之类的东西,只要是经济上的操作)的所属人或者上级部门(就是对你收购的东西有支配权的人或者部门)请求收购的权利。比如,联想收购IBM的电脑部门的时候,它的收购请求权,就是向IBM总公司、董事会请求去收购IBM的电脑部门的权利,现金选择权是指上市公司拟实施合并、收购、分立等重大事项时,该上市公司的股东按确定的价格在规定期限内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出售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相关当事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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