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是指从消费和销售活动中征收的消费税,它一般由国家征收。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不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也不相同,一般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一、服务类消费税:包括旅行服务、电信服务、餐饮服务、休闲娱乐服务等。
二、消费品类消费税:包括油料、烟酒、服装、鞋帽、箱包、家具、电器、机动车、化妆品等。
三、关税类消费税:指从境外货物、服务入境国时,政府要求对货物和服务征收的关税。
四、其他类消费税:如娱乐场所的入场费、游乐园的入园费等。
消费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它有利于稳定经济,控制消费,促进经济合理布局,促进生产和技术进步,鼓励消费者消费更有价值的商品和服务,同时也可以抑制过度消费,以及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价和从量计算。从价计算的时候,应纳的税额就等于应税的消费品销售额再乘上适用的税率。进行从量计算的时候,应纳的税额就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的数量再乘以适用的税额税率,而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可以不纳税,但是用于其他地方的,就要按照同类的消费品去纳税。
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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