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离婚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 诉讼 请求a.请求 离婚 ;b.小孩的 抚养 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 结婚 、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 立案 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 结婚证 、夫妻两人的 身份证 (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 证据 ,如 房产证 、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 民事判决书 》;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 起诉离婚 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1、民事诉讼法离婚管辖的规定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