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在哪里办理?哪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办理失业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失业证去劳动保障局办理。劳动者进行初次失业登记时,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常住地区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失业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
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以下几条: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