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哪些?债权人不同意企业能破产吗?
一、债权人不同意企业能破产吗
1、债权人不同意企业能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能不能申请破产。如果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申请破产,法院认为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已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宣告破产。
2、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能不能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能不能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能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企业破产的公告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公告方式有两种:
(1)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
(2)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
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公告后向债务人交付财产的,不免除其向管理人交付财产的义务。
即使债权人不同意破产的,企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仍然可以申请破产程序,因此可以得知债权人同意不是破产的必要条件。企业如果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话,则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可能亦或是资不抵债都有可能造成企业破产,此时我们作为企业的负责人的话,是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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