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出租汽车营运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时限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吗?
一、
出租车手续还会降价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时限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文件明确限定,经营权使用时限到时后无偿要回,到时前,其合法经营权受到保护。
出租车手续,就是承包出租车经营权的一种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时前,两方均应遵守契约精神,严格遵守承包协议商定权益义务。
如果承包经营权合同明确,经营权使用时限期满的车辆应该无要求退出市场,退出的车辆由公司和车辆产权所有人自行处置,到时后无偿要回经营权。则承包人应按照合同商定处置。
二、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实行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市场准入制度,授权县级以上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只有具备经营资质和经营条件的企业、人员和车辆,才有权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就出租车而言,个人没有经营权,但必须是具有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具备资质的车辆和具有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所谓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的个人,只是以承包或租赁形式从出租汽车公司取得的车辆或经营权。如果没有营运牌照,就是非正式的营运车辆(也就是所谓的“黑车”)。没有操作许可证你不能开车。
三、
如何办理出租汽车营运证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出租汽车公司证书(无出租汽车公司证书的,可以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并颁发职业培训证书,有工作单位后再领取资格证书);彩色近照:1寸2张,2寸1张。携带上述材料到报名处进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填写申请登记表,参加学习培训并通过考试,培训学校将在《从业资格证》注册窗口办理,然后发放给申请人。持有丙级以上(含丙级)机动车驾驶证,有2年以上驾驶经历;2.年龄不超过60岁;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经出租汽车职业培训考试合格,掌握相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乘客急救等基本知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服务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