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事诉讼法第49条怎么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什么内容?
2020年民事诉讼法第49条怎么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2、本条是关于诉讼当事人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包括狭义的当事人和广义的当事人。狭义的当事人只包括原告、被告。广义的当事人还包括诉讼中的第三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内容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