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经营的公司财产不一定能够直接分割吗?夫妻进行公司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夫妻离婚共同经营的公司财产能分割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共同经营的公司财产不一定能够直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产(含未分割利润)、债权债务在未经法定程序分割处理前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不能予以分割。
其中上述内容中的“法定程序”是指《公司法》中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或公司股东书面一致同意的程序。
夫妻进行公司共同债务如何划分
经营年限应根据项目的行业类型、投资额、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收期的长短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属于国家鼓励和允许投资的项目,在合同中约定经营期限的,可适当放宽,其约定期限一般不超过50年。在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中,如果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经过上述程序分配,那么相关公司利润应当是属于公司法人财产范畴,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是不能在离婚纠纷中直接予以分割的。股东在正常情况下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能因为双方是夫妻关系就有所混淆。但如果丈夫成立的是一人有限公司,那么丈夫的公司欠债,自然妻子也是有偿还的义务的,因为经营公司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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