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不给法院能强制执行吗?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名誉权侵权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如下: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
二、离婚补偿不给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赔偿书,双方是必须执行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在起诉时,可以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赔偿书等文书作为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完成离婚赔偿协议后,如果对方违约,可以通过诉讼来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核查对方的财产状况,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督促其执行协议赔偿。如果对方确实暂无财产,那么就暂缓执行,当发现其有财产时,仍然可以恢复执行,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