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诉讼离婚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吗?涉外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结婚证;国外一方委托律师的,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以及起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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