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什么?
一、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字属于无效合同吗
保险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属于无效合同要看当事人有没有找代理人来进行签字。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没有本人签字是否会生效,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合同的当事人委托别人来签订合同,并且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的范围之内签订合同的,那么该保险合同即使没有本人签字也会有效。但是如果代理人存在着超越了代理权限、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的情况,那么该签订的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
怎样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1.协商。协商是指合同主体双方在自愿诚信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充分交换意见,相互切磋与理解,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方式。
2.仲裁。仲裁是指争议双方依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
3.诉讼。保险诉讼主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解决争端,进行裁决的办法。它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三、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如下:
1.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纪守法原则。
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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