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与商城县法院联合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日前,信阳中院与商城县法院联合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巡回审判进乡村 群众点赞效果好
当天上午8时许,信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沈继红带领环资庭干警前往商城县观庙镇邬庙村,参加由商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会担任审判员的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
到达邬庙村后,中院环资庭干警与案件审理、侦办人员及被告人邓某某一起前往失火现场,对被烧毁的树林面积、树木品种、当前现状进行了察看,对案件事实及具体细节进一步了解掌握。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常年在外的邓某某回到老家,在邬庙村某组其父母坟前烧纸祭拜,因风大引发森林火灾,并导致同村三户居民家自留山及邬庙村集体林地上的油茶、松树等受不同程度损毁。后经鉴定, 现场过火总面积 134.876亩,其中有林地 108.233 亩,郁闭度0.7;油茶未成林造林地 26.643 亩。
考虑到因祭拜烧纸引发失火的现象频发,该案对当地村民很有警示教育意义,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搬到村部,邀请当地群众旁听庭审,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现场,法徽高悬,庄重威严。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地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在审判员王会依法、专业的审理下,整场庭审脉络清楚明了,节奏有条不紊。经过一个小时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邓某某认罪悔罪,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信阳中院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通过宣传展板上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向现场村民讲解法律法规,引导邬庙村的广大群众文明祭扫,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和法律宣传作用。
“俺们这些老百姓平时也不懂法律,今天的活动开在家门,我过来听才知道这是犯法的。”“快坐快坐,天这么热,你们开完庭还来俺家里又给俺们普法,真是辛苦嘞。”“今天听了这个案子还有你们讲的那些个案例,我记住了,我还会给家里人都讲到……”活动结束后,沈继红、王会来到旁听庭审的群众家中,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需求,针对此次庭审活动,现场为他们答疑解惑。
走访企业问需求 聚焦服务助发展
15时,沈继红、王会一行来到黄缘闭壳龟养殖企业,在企业工作人员带领下,先后参观了黄缘闭壳龟培育、繁殖、养殖基地,详细了解了目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并就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及法律问题提出有效建议。
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
走访结束后,环境资源保护座谈会召开,信阳中院、商城县法院、商城县林业和茶产业局、森林公安局、两位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会上,商城县法院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并向企业讲解了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森林公安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交流发言,企业代表就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在办理环资案件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让违法者担责,持续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要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厚知识储备,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打下坚实基础,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要主动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增强生态保护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和环境资源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环境资源违法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增强生态保护合力;要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努力做好源头预防。结合重要节点,通过公开庭审、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近年来,信阳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依托全国生态日开展系列活动,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今后,信阳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司法职能,加强信阳领域内环境资源保护力度,积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经验,为提高信阳生态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屏障。(郝昱玮 张中尉 郭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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