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怎么算?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失业金怎么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
失业后,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为了不让失业人员有靠失业金度日的想法,失业金的待遇通常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并且失业金的申领有期限限制。
失业保险金的单次最长申领期限为24个月,具体的申领期限与失业人员曾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一般来说,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具体以各地政策规定为准。
核定领取期限后,如果有剩余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可以保留的。等到下次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时,可以把之前保留的缴费年限和新缴费的年限一起合并计算,来核定新的领取期限。
提醒大家,并不是每个人失业后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想领取失业金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失业人员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在失业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时间;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再求职的意愿;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