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成立公司?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内容
成立一个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公司形式以及公司名称;
2、到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审核;
3、审核通过后,提交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等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