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连发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失职监护人“补课”
7月10日,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中,针对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职责,连发两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
今年2月,未成年被告人冯某因“哥们义气”,在其朋友带领下,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冯某于4月再次伙同未成年被告人陈某等人醉酒后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了三人轻微伤。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冯某的母亲于今年年初去世,父亲又常年在外打工,与孩子沟通联系少,对孩子疏于管教,放任孩子在社会上自行发展,冯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与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不可分的。另外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陈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母亲常年在外打工,父亲在外务工对其疏于管教,平时由家中老人帮忙照顾,今年年初陈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犯罪,家庭教育的缺失一定程度导致其误入歧途,进而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为保证两名未成年人心理和情感需求,该院依法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家长要用正确的方式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告诫家长平时要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交友情况,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鉴于冯某和陈某处于服刑阶段,桐柏法院责令其监护人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二人的教育改造工作,引导其遵纪守法、学习生活技能,戒除不良行为习惯,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供稿: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