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鉴前会议明纷争 鉴审联合促解纷
9月1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鉴前会议,就一起工程造价鉴定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鉴定需要解决的事项等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会上,就案件审理中需要通过鉴定解决的问题,承办法官、鉴定人和当事人几方充分沟通,最后当事人就鉴定方法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法官予以确认。同时,鉴定人在现场告知了当事人需要补充的资料,为鉴定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避免了在鉴定过程中因当事人意见不一致或者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鉴定工作。
今年以来,邓州市法院针对工程造价鉴定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完善工作,推进工程造价鉴定案件顺利办理,有效缩短了鉴定周期,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建立台账。针对工程造价案件,该院立案庭建立了专门的台账,明确了审判案件立案时间、技术案件移送委托时间等信息,确保对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尤其是对于立案时间较早的案件,及时和鉴定机构沟通,推进案件从快办理。
加强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主要节点汇报主管院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对疑难问题,与审判部门会商解决,推动案件顺利办理。
充分沟通。对移送委托时,鉴定范围和鉴定方法不明确的案件,及时和承办法官沟通,进一步明确。对于复杂案件,立案庭技术团队工作人员列席专业法官会议,进一步了解案情,对涉及鉴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召集当事人、鉴定人会议,面对面沟通,尽量把问题解决在鉴定前。(供稿:邓州法院 张中梅 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