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条见证人?借条违约责任怎么写?
什么是借条见证人?
借条见证人是指证明民间借贷双方借贷行为成立的人,见证人应该是与双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三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借条违约责任怎么写?
1、写上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写上借款的种类,一般就是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用途、行业属性以及资金来源进行划分的;
2、写明上借款的币种、借款的数额;
3、写清楚借款的利率、借款的期限、还款日期、还款方式以及违约的一些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