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优化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好家园。2023年以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立案27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23件(均获回复并采纳),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为100%,诉前整改率为100%。
紧抓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持续优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行政+检察”模式破解生态环境难题,提升河湖治理成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亚东定期带领检察干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聚焦民生需求。今年以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紧盯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主动与行政职能部门对接,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情况。组织检察干警分组分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走访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开展废弃机油违规处置专项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先后向10余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凝聚工作合力。为深入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更好地捍卫公共利益,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组建本地线索收集队伍,建设线上线索举报平台,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协助办案、联合调查等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着力激活公益诉讼“一池春水”。
广泛普法宣传。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广泛开展以“检察公益诉讼 守护生态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释法说理,提升群众参与感,引导社会各界增强环保意识,共同构建美好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同时,永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法院在违法犯罪地现场开庭审理,组织周边群众到场旁听,有效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整改落实。开展对诉前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是确保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真正体现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价值所在的一个重要方面。该院坚持对所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诉前检察建议是否整改到位、落实到位等问题,秉持“益”追到底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工作理念,充分运用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水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彻底整改,落地有声,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成效。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军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多家医院走访调查发现,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未张贴设置“军人优先”的标示。依据军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切实落实好军人优待政策。为确保整改到位,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陈集镇政府三家行政单位的代表召开落实军人权益保障公开听证会,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军人优待政策。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实践表明,生态保护是经济发展的要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下一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核心业务数据和特色亮点打造为中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增强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以检察活力守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生活。(张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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