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增新规 追索和收回流失文物不受时效限制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昨天(8日)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新增了对流失海外文物追索返还的条款。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八十一条:
国家加强文物追索返还领域的国际合作。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开展追索;对非法流入中国境内的外国文物,根据有关条约、协定、协议或者对等原则与相关国家开展返还合作。国家对于因被盗、非法出境等流失境外的文物,保留收回的权利,且该权利不受时效限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 霍政欣:这个条款第一明确了中国要加强国际合作来推进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此外,文物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来推进流失海外文物的追索工作。因为世界各国关于物的所有权的规定,基本上都有时效的规定,所以如何去解决这个时效,尤其是历史上非法流失文物的追索,构成的一个障碍,我觉得这个规定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个法条,中国去追索尤其是历史上非法流失的文物,就破解了一个重要的国内法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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