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法院:离婚彩礼起纷争 法官调解当庭还
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两位“新婚”夫妇和平分手,被告当庭返还三金首饰,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徐某与陈某2023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后陈某向徐某给付彩礼款126000元及三金首饰,两人于2023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徐某回娘家居住,二人因此产生矛盾。徐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于2024年9月向西平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军了解到双方认识时间较短,草率领取结婚证,登记后因生活习惯不同,长期分居分床,未建立起婚姻感情,在徐某提出离婚后,陈某表示同意并要求徐某返还彩礼。徐某在与法官沟通中表示因其生活困难及亲人生病住院,彩礼返还困难,希望法庭就彩礼金额进行调解,因此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及彩礼具体返还金额成为案件焦点。承办法官李军决定将庭审方向转移到彩礼返还上面,引导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协商。起初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承担法官李军经过“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平衡双方利益,引导双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经过交流,双方当事人逐渐平缓心情,对彩礼返还金额逐渐趋向一致。承办法官李军抓住双方互谅互让的时机,结合双方生活时间,实际生活状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徐某当庭返还金手镯一个、金手链一条、金项链一串、金耳环一对(两个)、钻戒一枚,并承诺月底之前返还彩礼3万元。陈某自愿放弃其他彩礼款项不再索要,陈某还将徐某的嫁妆退还给了徐某。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优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改善群众精神文化风貌,焕发文明新风尚。(冯占华 李海泽)
标签: 西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