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是刑法多少条?恶意欠薪罪怎么报警立案?_环球微资讯
恶意欠薪罪是刑法多少条?
恶意欠薪 的行为构成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 公诉 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恶意欠薪罪怎么报警立案?
恶意欠薪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理的基本观点法律要具有尊严和权威性,必须正确反映经济关系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是契合这一基本观点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根据刑法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将应增设恶意薪罪予以剖析,在犯罪主体方面,应规定为用人单位和雇主,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在主观要件方面,应为故意,在犯罪客体方面,应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
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应当是不作为,即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而拒不履行,危害结果应是要造成群体性上访,拖欠数额巨大,引起劳动者精神失常,自杀等等严重后果。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农民工劳动力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务工收入也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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