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院长带队再冲锋 执行攻坚战犹酣
为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连续三天持续开展“豫剑执行”涉民生类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早上6时,执行干警整装待发、闻令而动,出动6辆警车按照既定预案,兵分四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针对申请执行人李某泽与被执行人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赡养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自2023年7月起,于每月的25日前分别向原告李某泽支付当月的赡养费300元、入住养老院费用200元;原告李某泽此后产生的其他入住养老院的费用由被告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各承担四分之一。限被告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分别向原告李某泽支付自2020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5日期间五次住院医疗费用1763.27元;原告李某泽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被告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各承担四分之一。因被告李某玉、李某楠、李某静、李某良没有按照民事判决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及微信账户。同时,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明理。此次行动中,杨永安院长带队来到被执行人的家中,面对被执行人,杨永安院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明确规定的法律义务,情感上的纠结抹不去养育之恩。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要受到道德谴责,也会受到法律惩戒。被执行人听后解开心结,主动将钱款结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本阶段集中执行,出动警力累计90人,拘传26人,拘留6人,执结46案,执行完毕13案,和解7案,强制交付房屋19套,执行到位157.4114万元。
执行工作没有终点,司法为民一直在路上。镇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公正与效率,担当尽责、攻坚克难,常态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全力提升执行质效,用实际行动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供稿:张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