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法院到新野县法院交流营商环境工作
5月23日上午,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丕运一行5人到新野县法院交流营商环境工作。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王永清,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晓静,院审委会专委王瑞朋及审管办、执行局、立案庭、民二庭及业务骨干参加交流学习。
陈丕运一行先后参观了新野县法院法治文化展馆、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党建活动室、院史馆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新野法院法治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王永清代表院党组对巩义市法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介绍了新野县法院基本情况。随后,双方法院就如何提高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如何有效降低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和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如何做好执源治理、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相互学习借鉴,分享经验做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次交流学习,在面对面沟通探讨中,双方共享了先进的工作经验,达到了取长补短的目的,进一步拓展了工作思路。双方将以此次交流活动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相互借鉴学习,做到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助推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供稿:陈丽 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