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生活补助标准 四老人员是什么?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单位:元/年)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
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50520元
3、红军失散人员:22790元
综上所述,军人为了自己的信念,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祖国,所以我国对于退役军人还是伤残军人等都是有相应的优待政策的,当然从上文也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伤残军人还是非常重视的,对于生活还是医疗交通方面都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老干部:指连续担任过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大队长)满6年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年满60岁以上已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
老党员:指具有20年以上党龄,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党员。
老模范:指曾被地(州、市)级以上(含地、州、市级)党委、政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年满60岁以上的农牧民。
老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及参加解放战争、抗美援朝、建国后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复员军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