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的类型有哪些?股权投资一般须经过哪些程序?
股权投资的类型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二)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三)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四)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股权投资的程序
股权投资一般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订立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就项目公司的宗旨与目标、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如何筹建项目公司、投资者如何分工合作、出资比例与出资方式、公司的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作出约定。投资较少或者投资项目比较简单的,也可省略此步骤,将投资协议中的主要内容直接体现在公司章程中。
(二)筹备,即投资者成立项目组,筹建项目公司。
(三)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必须要认真对待。
(四)召开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选举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确定公司董事、监事,任命公司经理,指定设立登记代表或者委托设立登记代理人。
(五)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六)公司成立后,开立银行账户,股东将货币出资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须进行资产评估,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股东身份最重要的证明文件,是股东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由此可见,公司登记的意义在于公示,而不是确认股东身份的依据,没有公示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然,投资者还可以根据出资证明书、缴纳出资的支付凭证等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但是从法律的规定看,股东名册无疑是股东身份的最重要证明文件,公司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置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