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是如何规定的?抢夺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一、抢夺手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手机刑事立案标准?
抢夺罪,是指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抢夺的行为,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第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以上,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曾因抢劫、抢夺或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哄抢受过行政处罚;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
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其亲友财物;
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
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
10、导致他人轻伤或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抢夺公私财物虽然数额较大,但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是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抢夺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等。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