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如何处理?
仓单持有人应怎样提取仓储物?
1、仓单持有人应按照下列方式提取仓储物:
(1)仓单持有人将持有的仓单交给仓储物保管者,仓储物保管者见到仓单应当同意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
(2)如果储存期限没有约定的,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八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第九百一十一条,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九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如何处理?
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问题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储存期内,因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仓储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