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暂缓判决+书刑”照亮迷途知返少年的归航之路
“看完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我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奋斗不一定能使生活变得很幸福,但幸福一定是奋斗得来的,不是自己的东西,用不正当的手段得到,也会以别的方式再还回去,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好高骛远......”在西峡县看守所的小强在给西峡法院少审庭法官杜静的回信中写下这样的文字,笔迹稚嫩,但坚定。
迷途的少年走了“弯路”
2023年7月到9月期间,16岁的小强伙同他人在西峡县的几个小区内,连续盗窃汽车内的财物,共盗得现金16700元和白酒两瓶。事发后,小强等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小强自幼随父生活,但父亲教育方法失当、对其缺乏有效监管。小强虽为学生,但未专于学业,法治观念淡薄,结交损友,因而走上犯罪道路。现在小强虽然认识到了错误,非常后悔,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仍会被处以刑罚。16岁是花季的年龄,此时心智还未成熟,原本就家庭教育缺失的小强,此次因犯罪再被判刑,法官担心其无法承受打击,自暴自弃。如何帮小强舒缓心理压力,让其放下心中的包袱,好好改造,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温暖的“灯塔”照亮了前路
“我们是西峡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见字如面。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看到你年仅十六岁,我们深表痛心。十六岁,应是积极向上、读书求学的年龄,而你却因为一时失足,身陷囹圄。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我们为你精心挑选了《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一书,希望你认真阅读,有所领悟,也希望你把你的所思所想写下来与我们分享......”在送达相关文书时,杜静法官将一封信和一本书交到了小强手里。她决定以书为径,针对不同未成年被告挑选合适的书籍让被告人阅读,通过被告人读书感悟及阅读交流,辅助考察被告人悔罪表现,帮助少年真正认识到错误,尽快回归正途。
这封信里,杜静法官以温柔的笔触、坚定的话语对小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正确认知犯罪事实,缓解心理压力,树立改造目标及信念。同时,法官也对小强的父亲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详细指出其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家庭监护要求。
迷途的少年又重拾了信心
一周后,法官收到了小强的回信和阅读体会,法官明白,自己对小强的关心已经深深走进了他的心里,小强也向自己敞开了心扉。为此,法官决定再次前往看守所看望小强。
当杜静法官站在小强面前的那一刻,小强流下了眼泪。法官温柔地询问了他在看守所内的生活学习情况,与他一起探讨读书感悟,并积极开导鼓励他,嘱咐他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成为一个守法好公民。会见结束后,小强向法官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改造,多读书,出来后通过自己的奋斗好好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日,西峡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结合小强认罪悔罪的表现,小强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犯错未成年人敏感、脆弱,更渴望得到关怀,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任何一个环节的亲情“补位”,都可以给他们向好的决心和希望。近年来,西峡法院紧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探索实行“暂缓判决+书刑”的非刑罚教育新方式,对构成犯罪并符合一定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对其暂缓判决,设置适当的考察期,结合考察期内完成少年法庭指定的读书任务和悔罪表现情况再予以判决,积极挽救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切实当好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护航者”与“引路人”。(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