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内容是什么?|新要闻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四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齐备后30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