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婚证怎么办?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跨省结婚证怎么办?
1、跨省结婚证办理方式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跨省起诉离婚怎么处理?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
(2)被劳动教养的人;
(3)被监禁的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