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怎么算?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附加税怎么算?
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其公式包括:城建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x税率(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x3%,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x2%。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一种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 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另一种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附加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应交增值税额。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城建税=增值税*5%或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